星期五
2022年02月25日
第03版:法治周口 PDF版

太康县检察院

召开首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听证会

本报讯 (记者 陈军强 通讯员 邓兴华)近日,在太康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现场,周口市政协委员庞德利如是评价:“这是我第二次参加检察机关的听证会,检察听证将案件事实公开,充分听取相关人士尤其是听证员的意见,提高案件审查透明度,有助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乃至社会公众对这些问题的了解,消除人们对司法办案的疑虑,从而提升检察公信力,是‘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也是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的有力体现。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我看到了检察机关更为人性化的一面,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为了积极履行行政检察法律监督职责,以公开促公正,通过咨询确保科学,凭借参与赢得公信,近日,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就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县分局对任重加油站行政处罚一案行政争议进行了公开听证。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员额检察官于丽主持此次听证会。会议邀请了市政协委员、县人大代表、律师担任听证员,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县分局代表、任重加油站代理人李某参加了听证会,太康县法院副院长张长征、行政庭庭长陈娟旁听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任重加油站代理人李某陈述了听证要求和理由,三位听证员充分听取了该案的事实证据及处罚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第三项的规定,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发生在新法施行以前,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在新法施行以后,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适用新法对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为有利的,适用新法。进行评议后,听证员认为本案中,任重加油站违法在前,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在后,且行政处罚时,其违法行为按照新法规定属于豁免范围,行政处罚失去法律依据。听证结论作出后,当事人对检察机关支持其监督申请的举措表示感谢。

此次公开听证会是太康县检察院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以来召开的首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公开听证会,增强了检察机关的办案透明度,实现了检察机关办理法律监督案件公开、公正、公平的准则,既让法律能够有效实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人情味”,也让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得到了有效解决,有利于推动矛盾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息诉罢访,从而解开当事人心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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