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26日
第03版:要闻 PDF版

关于史艳华继承耿垒不动产的公告

申请人史艳华因继承耿垒位于太康县万鹤赉小区17号楼1单元2404的不动产(面积:127.26平方米),现向我单位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耿垒所有继承人史艳华、耿让贤、耿澳博、耿梦博同意,由史艳华继承上述不动产。

现对申请人申请继承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异议,将在公告期满后为申请人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

太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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