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出席会议人员:何维亚、阮素梅、罗宇兰、李晨晨
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何维亚。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西畅路安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9时在南宁市衡阳西路百力机电城8街52-53号办公室召开2022年临时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人,代表公司股东90%的表决权,所作出的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90%通过。
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股东李华磊的继承人阮素梅、罗宇兰、李晨晨丧失继承李华磊股东身份的资格的决定;
二、审议通过解除广西畅路安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李华磊的股东资格;
三、确定广西畅路安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何维亚;
四、审议通过《广西畅路安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
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股东会决议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广西畅路安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