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防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盲目无序发展带来的风险隐患,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近日决定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设备,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设备的通知指出,按照有关规定,对虚拟货币“挖矿”设备即行停止使用并依法予以没收。企业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且情节严重的,报请同级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新华社发 王鹏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