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龙,男,1964年3月4日出生,户籍所在地为河南省商水县新城区。2021年9月,我在商水县农贸市场卤制卤肉的过程中,添加使用卤肉护色素(内含亚硝酸盐),未按国家限量标准添加,致使销售的食品中亚硝酸盐残留量严重超出国家标准。我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2年1月28日,商水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我处罚金6000元。我认罪认罚,真诚悔过,向社会各界公开道歉,并保证以后严格守法,永不再犯。
道歉人:王龙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