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02日
第03版:国内新闻 PDF版

公 告

自2016年9月1日~2022年3月31日,在淮阳区域因交通事故和违章查扣长期保管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主,请在公告之日30日内,前往淮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放车手续,并前往淮阳区交通违法和事故车辆专用停车场提取扣留停放的车辆,逾期予以处理。

周口市金信车辆服务有限公司

周口市宏鑫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日

2022-04-02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164085.html 1 公 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