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高峰 文/图
编者按:近年来,周口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机制,不断壮大调解员队伍,积极推荐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乡贤、网格员和有关行业专业人士依法定程序担任调解员,广泛吸纳律师等志愿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致力于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深入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营造人人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自本期开始陆续刊发全市“十佳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
2019年,王芳茗被周口仲裁委员会派往市中级人民法院仲裁调解室做诉前调解工作。她勤奋敬业,干一行爱一行,刻苦钻研业务,不仅有扎实的法律知识,还有认真负责的精神。在调解时,她耐心听取当事人的倾诉,仔细分析案情,用一腔真情化解矛盾纠纷,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深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当事人的好评。自2019年6月以来,王芳茗共调解案件454件,调解成功 241件,调解成功率50.9%。
勤奋好学 热爱调解事业
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之初,王芳茗深感自己所掌握的知识远远达不到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刚到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仲裁调解室时,只有她一名调解员,身边没有经验可循。她不懂就问,虚心向法官学习请教。为了开展好工作,她自费购买了有关法律书籍,每天都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法律法规、心理学、社会科学等知识,学习成了她每天的必备功课。她通过学习《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自己的业务水平。她还积极学习外地经验,制作了诉前调解通知书、调解笔录、调解卷宗归档目录等,使调解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耐心细致 做事客观公正
有人说,调解工作就是“和稀泥”。然而,在王芳茗心里,调解工作不仅需要社会生活经验,更需要一颗客观公正的心。在实际工作中,有当事人托领导打招呼求照顾,都被她予以回绝。她客观公正,努力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双方当事人放到同等地位上,不偏不倚,把争端尽量解决在诉前调解阶段。
2020年9月,王芳茗接手了一起诉前调解。当事人苗某发现某县电视台未经其允许,擅自在电视台播放他和多家演出剧团合作的9部戏曲节目。于是,苗某以侵犯他的戏剧作品广播权为由,分9个案件将该电视台起诉到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标的不大、且是系列案件,征求苗某的同意后,立案庭通过调解平台委派王芳茗先行调解。王芳茗采取诉前调解的形式,邀请该县电视台台长和苗某到法院面对面进行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一案调成9案撤,原告苗华将9个案件一并撤回起诉。
化解纠纷 坚持依法调解
法律是无情的,但调解员是有情的。王芳茗在调解工作中,把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有机结合,既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又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把情、理、法有机结合,在取得很好的社会效应和法律效应的同时,又让调解充满了温情,使当事双方或握手言和,或合作共赢。
2021年9月份,原告某纸业有限公司将商标专用权100起案件起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要求赔偿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案情清晰、事实清楚、标的较小,经原告同意,立案庭将这批案件转到了仲裁调解室。王芳茗及仲裁调解室的人民调解员接到这批案件之后,立即行动,分工协作,下决心把案件圆满解决在诉前。原告的诉求是“停止侵权,要求赔偿”,大部分被告刚开始都不愿意接受调解,认为自己销售的商品都是供货商送货,有事应该找供货商,不应该找自己。后经王芳茗耐心讲解,被告才了解到是自己法律意识不强,自己销售的假冒伪劣商品也属于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表示愿意调解,希望原告能够降低赔偿金额。在王芳茗与原告律师沟通后,最终大部分被告与原告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调解成功率超过60%,百余件知识产权案件调解成功过半,其余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真诚服务 设身处地着想
近三年调解工作,王芳茗接手了形形色色纷繁复杂的案件,有过调解失败的沮丧,有过被当事人误解的委屈,有过久调不结的疲惫,然而,这一切的一切,在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的那一刻,都烟消云散了。
2021年3月初,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一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深圳某动漫有限公司诉周口市下辖某乡镇多家店铺侵犯其多个著作权案。基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征得原告同意,通过调解平台委派王芳茗先行调解。
王芳茗接到案件后,及时与被告沟通联系。开始调解时难度较大,一度陷入僵局。王芳茗不辞辛苦,耐心给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经过两个星期的努力调解,13起案件中,9起案件调解成功,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非常满意。深圳某动漫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动情地说:“我一趟没跑,半个月时间,就能在诉前把案件给我们解决了,看到你们工作这么认真负责,真的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