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是医保部门的首要职责和政治担当。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不仅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任务。
开展集中宣传的背景是什么?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早在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就作出批示强调:“勿使医保成为新的唐僧肉、任由骗取,要加强监管。”李克强总理要求有关部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依法从严查处各种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拿出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全面查堵医保基金管理漏洞。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成效,让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机制在医疗保障领域开花结果,营造全社会关注并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批示指示精神,周口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全市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聚焦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加大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着力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监督和惩防体系,建立服务机构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
此项工作的步骤安排及主要措施是什么?
全市医保部门以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联合新闻媒体积极主动曝光已查实的典型欺诈骗保案件,形成震慑作用。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防止发生负面舆情。
哪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行为?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对欺诈骗保行为作了界定,有涉及定点医药机构的、涉及参保人员的和涉及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几种欺诈骗保行为,其中比较常见的是: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挂名住院;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等;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等;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
医保基金违规行为的监督投诉渠道都有哪些呢?
周口市医疗保障局开通了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934-3990110,设立了举报信箱:zk3990110@163.com。接到投诉举报后,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并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处理。②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