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2016年平顶山鲁山县养老院“5·25”特大火灾发生后,省政府连续第七年部署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消防安全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全市上下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治理和宣传教育,有效维护了消防形势总体稳定,但由于我市地域大、人口多,火灾隐患量大面广,消防管理工作的基础相对薄弱,“防小火、控大火”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以严格火灾问责为切入口,建章立制、解决问题,倒逼消防责任落实,维护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要提高政治站位,用好问责利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作出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出台《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做好消防工作提供了工作指南和根本遵循。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以时时放心不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三件大事”,抓实消防安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紧紧抓住火灾问责这一关键环节,深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不断提升消防工作质效,推动实现高质量消防安全。
要强化部门协作,开展一案多查。2020年,针对“多合一”场所火灾事故,市政府派出工作组进驻调查,查明原因、查清责任,在全市部署“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治理,扎实开展基层消防力量建设,迅速扭转了消防安全不利局面,并深入总结经验,出台了《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今年,国务院安委会出台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明确了地方党委、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落地“十五条”硬措施,制定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同时明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产品质量及技术服务机构责任,切实推进照单履责、照单问责。要紧紧围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落地,完善工作预案,建立消防救援机构牵头,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火灾调查处理常备力量,消防、公安协作开展技术调查,检、法两院无缝开展涉火行政与刑事办案衔接,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及时办理涉火案件党纪政务处分,确保严格问责、精准问责。
要深化警示教育,推动责任落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必须坚持人人有责、各负其责。全市上下要把每个火场当成警示教育的现场,把每起教训当成加强工作的教材,坚决筑牢消防安全防线。要夯实党委政府、行业部门责任,严格落实《周口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日常绩效考核和事后问责惩戒;要夯实单位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的工作要求,向社会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一旦发生火灾,从严顶格处罚。要持续开展专项治理,针对重点场所整治突出问题,始终保持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要结合火灾案例丰富消防宣传内容,建强宣传阵地,深化消防安全“五进”,让消防安全提示举目可见,把消防安全专业知识变成基本常识,不断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知晓率。
消防安全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逗号没有句号。全市上下要时刻绷紧消防安全之弦,守好消防安全底线,筑牢消防安全屏障,为保障和服务建设国家区域性中心港口城市展现新担当,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