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王海淼、王执政因继承陈秀英位于太康县支农路西段55 号的宗地,证号:0020686 号,面积:200.1 平方米。现向我单位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陈秀英所有继承人王海淼、王执政、王志杰同意,由王海淼、王执政继承上述不动产。
现对申请人申请继承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异议,将在公告期满后为申请人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
大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 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