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13日
第02版:要闻 PDF版

市财政局

四个“夯实”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本报讯(记者 李莉 通讯员 邓太星)近年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周口市委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增点扩面、提质增效”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化工作举措,从四个“夯实”着手,不断做深做实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双重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班,制定了《周口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构建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各职能科室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不断丰富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按照“1+N”模式,在市委、市政府印发《意见》的基础上,市财政局陆续修订印发了覆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结果运用等全过程的一系列配套制度,初步构建了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机制,搭建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四梁八柱”。

夯实绩效目标管理。采取与预算编制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同公开的“四同步”措施,抓好财政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部门(单位)在申报年度预算时,同步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未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的,不得进入预算安排环节;按照“谁审核预算、谁审核目标”原则,强化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预算编审流程;按照“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原则,市财政局在批复部门(单位)预算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按照“谁公开预算,谁公开目标”的原则,预算部门(单位)在公开部门预算时,同步公开相应的绩效目标。

夯实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安全使用。对绩效目标运行偏离、未达预期或出现较大偏差的项目,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有力保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夯实绩效评价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单位自评、部门绩效评价和财政重点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自2020年起,市本级所有项目支出均已实现绩效自评的全覆盖,通过绩效自评,各部门(单位)切实增强了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同时,逐步引导预算单位开展对部门整体支出的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整体自我评价,加快推进市级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工作。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步扩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范围,选择一部分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重大民生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重点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部门的支出责任和绩效理念,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②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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