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07日
第07版:国内新闻 PDF版

关于张孟继承李泽彬不动产的公告

申请人张孟因继承李泽彬位于太康县龙祥苑小区A18号楼1单元 602 的不动产,面积:176.8 平方米,现向我单位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李泽彬所有继承人李钦方、李素梅、张孟、李家璇、李子璇同意,由张孟继承上述不动产。

现对申请人申请继承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异议,将在公告期满后为申请人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

太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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