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国防 通讯员 张蒙蒙)“目前,原承租方已经搬出,县供销社与国家供销总社中农集团已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正在组织人员清理、翻修......”鹿邑县供销社负责人对前来回访的县纪委监委供销系统治理专班工作人员说。
今年3月,该县纪委监委供销系统治理专班接到问题反映,位于该县马铺镇吴楼经营点原产权属于县烟草专卖局所有,2018年,县烟草专卖局与县供销社签订协议,并办理了产权交接手续。县供销社接收后,找到之前承租方鑫鹿泡塑制品有限公司协商搬出事宜,该公司负责人以公司投入资金以及在院内种植的200棵杨树为由要求赔偿,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经营点一直被该公司占用,导致计划建设的配送中心项目无法开工建设。县纪委监委供销系统治理专班了解情况后,组织专班工作人员多次深入马铺镇走访调研,并邀请专业人士对此问题研判分析,制定方案,同时专班工作人员通过多次与承租人面谈做工作,讲明利害关系。经过多次协商,考虑到承租方的经济损失,县供销社出资5万元作为对该公司的搬迁补偿、院内200棵杨树由承租方出售,鑫鹿泡塑制品有限公司搬出,对杨树进行及时清理出售。
问题解决后,县供销社对原仓库、厂棚进行了翻修,计划再投资300万元,把该经营点建成集测土配方、农技人员培训、科技推广、农资批发配送为一体的农资配送中心。项目建成后,将对稳定该县农资市场价格,辐射带动周边农村经营主体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