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以工代赈受益面大、带动效应强,能为群众特别是农民工、脱贫人口等规模性人群提供务工岗位,支持他们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进而拉动消费特别是县域消费,是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举措,要加大实施力度。
以工代赈是以务工代替赈济,是指国家以实物折款或现金形式投入受赈济地区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当地群众参加劳动并获得报酬,从而取代直接赈济的一种扶持方式。现阶段,主要是挣现金形式,群众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当前,脱贫地区进入了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相衔接阶段,用好以工代赈项目有着积极作用。
其一,有利于防止返贫。实现脱贫之后,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横向比较,脱贫村的发展水平并不一致,有的村子人均可支配收入较高,有的村子则比较低,还有一些收入低的村子产业尚处在发展平台期,后续产业处于未获利的投入期。在这种情况下,以工代赈项目能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帮助他们度过“空窗期”,防止因收入降低而返贫。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以工代赈成为解决劳动力外出务工难、就近实现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
其二,有利于补齐短板。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对标乡村振兴目标要求,一些脱贫村的基础设施还存在不少短板,包括生活环境和生产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以工代赈项目重点建设与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包括乡村道路、人居环境整治等,改善群众生活条件,促进产业更好发展。
其三,有利于加强劳务组织。劳务产业与种植业、养殖业是脱贫地区发展主要依托的三大产业。在西部一些地区,劳务产业为农民提供了不少收入。以工代赈项目需要村里组织群众参与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群众参与度高,组织化程度高,不但能够完成以工代赈项目,还可能会以劳务公司的形式延伸到其他项目,承揽劳务业务,为农民持续带来收入。
当前,我国农村发展还不够充分,应继续发挥以工代赈重要作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要在确保质量安全等前提下,能用尽用以工代赈。同时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农村已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以工代赈不仅是解决群众困难的“及时雨”,更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各地不但要宣传好以工代赈的意义,还要强化组织,帮助务工群众掌握实际操作技能,激发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原载《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