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所在。把文明创建的“责任清单”变为人民群众的“幸福清单”,需要厚植为民情怀,培育文明新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精神文明建设要办实事、讲实效,紧紧围绕促进人民福祉来进行,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在实际工作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就要坚持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出发,通过创建给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通过组织群众参与,使创建的过程变为文明养成的过程。要从明确责任入手,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工作机制。要从惠民着眼,谋新求变,让群众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得到实惠、看到变化、感到温暖,让创建工作深入人心。要加大城市精细化管理力度,真正用“绣花功夫”管理城市。要组织行业部门和街道社区开展“热爱城市、共创文明”主题活动,加强日常监管,实行“门前三包”,开展文明引导,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注重常态长效,形成不留死角治“脏”、不留情面治“乱”、不遗余力治“差”的社会共识,齐心协力打造整洁之城、便捷之城、靓丽之城、温暖之城,让城市环境更整洁、城市治理更高效、城市面貌更精致、市民生活更美好。要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对志愿服务的供需对接和统筹调度,重点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为平台载体,组织开展“一月一主题”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形成“接地气、受欢迎”的志愿服务品牌,实现居民“点单”、文明实践所站“派单”、志愿服务队“接单”、群众“评单”、组织“验单”的服务机制,让党员志愿者率先当好理论政策的“宣讲员”、疫情防控的“指导员”、安全稳定的“督导员”、人民群众的“服务员”,促进志愿服务更加贴近民心、符合民意,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要坚持以文化人,经常组织开展文娱活动,不断丰富市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让文明创建的过程成为成风化人、凝心聚力的过程。要持之以恒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风化人、引领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为规范。要倾听群众呼声,坚持问计于民,让市民群众的“金点子”成为文明创建的“金钥匙”,不断结出惠民利民的“金果子”。要定期选树道德文明使者等先进典型,宣传贯彻《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激发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内生动力。
悠悠岁月,文明相伴;创建之路,实干作答。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民服务不停步,文明创建育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