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08日
第08版:国际·公告 PDF版

关于周口市2021年度改革创新奖拟推荐评选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改革创新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市委领导要求,市委改革办在全市组织开展2021年度改革创新奖评选工作。在各级各单位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市委改革办初审、市改革创新奖复审工作小组推选、市改革创新奖复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了拟推荐评选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多方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就拟推荐评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8日至12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实名反映至复审工作小组。信函及电子邮件需注明“周口市2021年度改革创新奖评选反映材料”,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函和邮件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周口市光明路1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327房间

邮政编码:466000

电子邮箱:zkcxjsb@163.com

附件:周口市2021年度改革创新奖拟推荐评选对象名单

中共周口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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