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昂)8月24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周口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伟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一要围绕把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精神贯彻始终进行审议。要坚持不抵触、不冲突原则,把上位法规定,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的任务要求,市委关于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具体安排,贯彻落实到《条例(草案)》中,发挥立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二要围绕解决我市水资源管理突出问题进行审议。要结合实际问题,再检查,再对照,查看重点难点问题和矛盾焦点问题是否能够解决、制度设计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要围绕通过全面审查提高立法质量进行审议。要做好合法性审查、协调性审查、立法技术规范审查,确保《条例(草案)》既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又得到人民群众认可。
会议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要发挥自身的职责作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作规定,提出高质量的《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和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根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二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②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