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彰显了党中央应对老龄化严峻挑战的信心和决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如何满足规模庞大的农村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实现广大农村老年人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
当前,我国农村养老问题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配套养老政策密集出台,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基础养老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但是,相对于城市而言,由于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起步晚,基础养老设施尚不完备,家庭规模小型化、空巢家庭比例的上升以及农村劳动力老化现象突出,使得留守老年人日益增多,且家庭照料人员缺失,致使农村家庭不能有效承担养老服务的基础性责任,从而增加老年人安享晚年的焦虑,农村养老照料面临的挑战日益严峻,这些都是当前农村养老服务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基于此,农村养老服务要把握人口发展形势,抓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历史机遇,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努力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深化农村养老服务改革
按照“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要求,健全辐射农村社区和家庭,以县级失能照护机构、乡镇综合性养老机构为中心,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相衔接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综合性服务。此外,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为导向,以长期照料、护理康复和社区日间照料为重点,分类完善不同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功能,发展面向广大群众的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医养康养结合理念下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联通机制建设,统筹布局农村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立足社区促进医疗服务和长期照料服务有效衔接而不是简单的机构整合,因地制宜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共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强化老年健康宣传,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的综合需求。
推动农村养老设施建设
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纳入预算内投资优先方向。加大财政资金和福彩公益金投入,在农村深入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上,鼓励政府无偿或低偿提供服务设施,委托支持社会力量管理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在农村投资兴办面向失能、失智、失独、高龄老年人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优化农村存量养老机构的床位结构,提升农村护理型床位比例,并提高其利用率。充分依托和整合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农家书屋、全民健身设施等,为老年人提供服务。通过适当的政策和资金引导,构建乡镇牵头,村委会、老年人协会、低龄健康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
健全养老服务监管制度
明确养老服务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研究制定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政策,积极构建“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监管体系,推动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形成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标准规范和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作者单位:周口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