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03日
第04版:时事新闻 PDF版

关于刘国防继承王凤玲不动产的公告

申请人刘国防因继承王凤玲位于太康县安康路水岸名家9号楼东3单元6层东套(601)室的不动产(证号:太康县房权证2013字第0000003333号,面积:137.80平方米),现向我单位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王凤玲所有继承人刘国防、刘建壮、刘露露同意,由刘国防继承上述不动产。

现对申请人申请继承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异议,将在公告期满后为申请人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

太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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