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17日
第03版:要闻 PDF版

关于安录梅继承安金旺不动产的公告

申请人安录梅因继承安金旺位于太康县财鑫路鑫港湾小区8号楼东1单元7层(701)室的不动产(证号:0000466号,面积:131.98 平方米),现向我单位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安金旺所有继承人安要孔、安要增、安要军、安录梅、安均忧、安均慧同意,由安录梅继承上述不动产。

现对申请人申请继承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异议,将在公告期满后为申请人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

太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17日

2022-09-17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178733.html 1 关于安录梅继承安金旺不动产的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