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昂)近日记者获悉,《周口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第8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将有力推动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助推高质量建设现代化周口、高水平实现现代化周口发挥重要作用。
据了解,《条例》共29条,不设章节,是小切口立法,内容明确具体、操作性强,条理清晰、逻辑严谨,既与上位法不抵触,又突出地方特色。《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治水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水资源刚性约束等作为立法精神内涵和根本遵循,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结合周口水资源管理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将水资源留得住、用得好、管到位、不污染的立法目标,系统搭建了水资源规划、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的科学体系,为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严格管理提供法治保障。②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