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昂)10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周口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宣布《条例》出台并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刘建中,副市长马明超出席发布会。刘建中主持。
发布会上,王伟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立法特色,并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如何实施好《条例》提出要求;马明超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同志分别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
根据发布,近年来,我市电梯数量逐年增多,使用期限超过10年的老旧电梯占比逐年提升,困人事故时有发生,同时还存在电梯使用单位权责不清、“三无”电梯整治不到位等问题,亟待立法予以规范。《条例》作为我省首部电梯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具有创制性和示范性,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查时获高票通过。《条例》是“小切口”立法,共35条,不设章节,根据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内容确立基本框架和条文顺序,对电梯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明确了各方职责,规范了权利义务,构建了多元共治的数字化、信息化全生命周期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将为我市电梯安全管理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②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