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某市一男子赵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返乡不报备、不执行居家隔离、不落实查验场所码、刻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
经当地公安机关初步调查,赵某今年48岁,是一车队的拉砖师傅。11月中旬,在未提前向所在社区报备的情况下,赵某与其家人私自驾车前往登封市高风险区一武校将其亲属接回。返家后,赵某无视居住地疫情防控规定,未向社区报备其行程,也未落实居家隔离措施,仍外出前往工地、居民区送砖,出入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多个场所,进入公共场所也未主动扫验“场所码”。在流调部门在对其进行追阳复核时,赵某仍送两个女儿去学校上课,导致其女儿所在学校停课,涉及师生被隔离。流调人员在对其进行活动轨迹调查时,赵某一直闪烁其词,故意隐瞒其真实行程,导致其一家9口7人确诊,涉及多个场所3000余人被隔离管控,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
相关法律规定,不按要求进行报备,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为了自身及他人的健康安全,请继续理解、配合、支持各项防控政策,落实“四方责任”,自觉履行防控义务,返乡提前报备行程,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公共场所配合扫码测温、查验核酸证明等各项防控措施,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②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