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02日
第05版:鹿邑新闻 PDF版

做好澄清正名工作 为担当作为干部保驾护航

本报讯(记者 侯国防 通讯员 王战胜) “面对不实举报,我思想压力很大。感谢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帮我消除顾虑、甩掉包袱。今后,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做好本职工作。”近日,在县纪委监委召开的澄清正名会议上,受到不实举报的王某某激动地说。

前不久,群众向县纪委监委举报称,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受到县公安局谷阳派出所户籍民警王某某刁难。接到举报后,县纪委监委责成第五协作区成立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核实。“王某某非常明确地告知办事群众办理户籍迁移的相关程序,并出具了书面文书,而办事群众提供的出生证明因年代久远需要到卫健部门做真伪鉴定,办事群众因此与王某某产生分歧,并向县纪委监委进行举报。”调查组通过走访核实、调取资料、与相关人员谈话,未发现王某某有刁难群众问题,遂依法依纪对失实举报按程序予以了结。

“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党员干部,不实举报会使被举报人承受工作和心理的双重压力。不能让干事的人流汗又流泪,做好澄清正名工作,我们责无旁贷。”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说。为推进澄清正名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县纪委监委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出台《鹿邑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和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试行)》,明确适用对象、情形,规范工作流程、方式方法等。按照“谁承办谁实施”的原则,通过严格筛查、联合审查、深入访查,重点把一线党员干部,特别是把在换届选举、项目建设等领域冲在前、敢抓敢管却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优先列为澄清重点。对适宜澄清的,适时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党员干部消除负面影响,并将澄清情况通报组织人事部门,将澄清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避免因受诬告、误告影响干部评先、评优、提拔等,形成管理闭环。同时,县纪委监委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群众普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澄清正名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实事求是反映问题。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为14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为党员干部“撑腰鼓劲”,消除负面影响, 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既要对干事担当者澄清保护,也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等行为。”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澄清保护机制,旗帜鲜明地为实干者“撑腰”、向诬告陷害者“亮剑”,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切实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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