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03日
第07版:综合新闻 PDF版

为人民司法 为大局服务

沈丘县人民检察院做实行政检察听证彰显司法为民

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胡新建

近年来,沈丘县人民检察院在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开展行政检察公开听证,在化解行政争议、促成和解的同时,注重诉源治理,推进行业治理、区域治理,使人民群众在行政检察监督中体会到公平正义。

重视听证,强化运用。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明确要求行政检察干警树立听证意识,将其列为行政检察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加强听证场所建设,建成规范统一、高效实用的检察听证室,确保检察听证工作更加公开、高效、便捷。强化听证形式的运用,在拟作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决定的案件的基础上,把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存在较大争议的行政审判违法案件,切实把公开听证在行政检察监督各类型案件中实现全覆盖。3年来,该院举行行政检察公开听证8件,涉及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行政审判违法案件1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5件。

躬身入局,深入调查。行政诉讼案件进入检察监督之前,历经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裁判结果执行等多个程序,各方当事人、牵涉关联人及多份卷宗材料有待核实。工作中,检察官对拟开展听证的案件,躬身入局,全面系统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争议现状及产生原因。在办理邢某某诉县城管局不依法履职申请监督案件中,为弄清各方争议的关于市场拥堵情况及县城管局是否履职,承办检察官数次深入双方争议行为发生现场,了解情况、留存资料,掌握第一手证据。该案听证会上,承办人及时将前期获取到的材料进行出示,有效缓解了双方对立情绪,最终促成了该案的有效化解。

熟知法律,善用政策。行政检察监督是对公权力的事后监督,涉及到行政、审判等多个部门,牵涉法律法规多。在办理李某某申请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检察官事先收集《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开听证会上,指出法院非诉执行裁定存在程序违法的同时,实施“穿透式”监督,对自然资源部门行政处罚违法问题进行监督。检察官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商请相关职能部门为案涉养牛场非法占地完善了手续,解决了李某某作为建档立卡残疾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社会效果良好。

合力推动,促成共赢。当事双方在进入检察程序以前的诉讼对抗,需要凝聚各方力量,协调法院、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等多方面的关系。因此,工作中,检察官坚持“一手托两家”,加强与外部协作配合,共同营造工作合力,切实实现“多赢、双赢、共赢”。强化与法院的沟通配合,所有提出监督意见的案件,均与承办法官充分沟通,积极听取法官裁判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思路等方面的考量。建立新型检律关系,对有律师参与的案件全部听取律师意见,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畅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渠道。积极实施“智慧借助”,发挥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帮助提升行政检察监督实效,实现精准监督。

解决问题,服务大局。进入检察监督程序的行政案件,由于行政相对人处于弱势地位,长期以来形成的不平衡心理使其渴望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希望案件能被快速解决。一些行政机关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治理能力的意识不强,进而使争议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使问题案件搁置。检察机关公开听证的同时,注重诉源治理,为当事人搭建平等对话、沟通交流的平台,缓和各方对立情绪,共同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以期能通过听证会达到化解争议,切实推动行业治理、区域治理。

在今后的行政检察工作中,沈丘县人民检察院将紧抓机遇,主动作为,认真落实上级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要求,继续深化检察听证工作的运用,在做深、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中持续发力,真抓实干、固强补弱,用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使命。②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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