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松 通讯员 刘学勇)2022年以来,郸城县纪委监委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出的新指示、新要求,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赢得群众点赞。
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郸城县纪委监委及时召开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全县扫黑除恶工作,邀请专家在公、检、法、司等易出现“保护伞”的部门召开扫黑除恶专题座谈会,营造“严”的氛围。通过走访社区、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讲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展示斗争开展以来的成果,营造人人参与、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良好氛围。
深入摸排问题线索。拓宽线索来源,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地址,安排专人登记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情况,为群众敞开随时反映问题的大门。各派驻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对监督单位定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大排查,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领域加大排查力度。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定期会商研判,全面筛查、梳理、分析、研判扫黑除恶问题线索。
全面抓好案件质量。紧盯扫黑除恶中涉及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坚持“不拔高、不降格、办铁案”的原则,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依规依法、公正严明开展审查调查。加强分析研判,对涉案人员从党委政府、政法机关、职能部门层面延伸核查,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深挖背后“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对重点案件组建办案专班,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和蹲点指导机制,坚持“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精准把握政策界限,依规依纪依法认定处置,确保案件高质效办结。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贯穿扫黑除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选取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结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让干部职工从中接受教育、受到震动、对照反思,进一步坚定信念、坚守底线。制定下发了《郸城县纪检监察机构、巡察机构、政法部门等协作监督制度》,明确4大类19项监督职责和跨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动协商、成果互通等3项机制,做到抓早抓小、源头防控,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惩治“保护伞”不力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