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凯) 近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周口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压紧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50条、市65条具体措施,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县(市、区)迅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指导并督促检查其负责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本地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梳理分析本地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要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内容,明确整治标准,明确企业自查自改责任,明确各层级政府及其部门监督检查责任。要聚焦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燃气、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危险化学品、工贸及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整治,指导服务地方因地制宜确定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尽快制订本部门专项检查方案,因时制宜、因疫制宜开展多种形式专项督导。市安委会成立住房城乡建设、燃气、交通运输、危化、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检查组,并结合行业实际选派专家参与。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统筹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科学合理研究制订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不搞“一刀切”。要坚持责任清单化、问题清单化、整改台账化,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建立排查、整改、验收、销号的严密工作闭环,实行各环节责任人实名登记制度,盯紧看牢、一盯到底,确保重大隐患整改到位。建立健全“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重大隐患整治全链条责任追究机制。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