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记者 金歆
“多年不在村里,如今一回来就争夺我们家的宅基地!没门!”
“村集体已经同意了……”
“就算村集体同意,我们也不同意!”
这天,河南省鹿邑县玄武镇某村李小刚(化名)家的院子里,突然爆发激烈争吵,引得邻居村民纷纷围观。李小刚的妻子越说越激动,旁边的邻居赶快上前将争吵的双方拉开。
不少人见状,纷纷打听为何产生如此矛盾。有知情的村民介绍:这争吵的是两兄弟,哥哥李大刚(化名)常年在外省务工,其间他们父母去世,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地经营权经过村集体决定由弟弟李小刚继续享有。如今哥哥年纪大了,要回村居住,就向村集体提出申请,希望从其父母遗留的宅基地和承包地中分得一部分,以满足基本生活,然而弟弟却不同意,于是两兄弟发生纠纷。
眼见争吵越来越激烈,村干部想到了向河南省鹿邑县玄武镇司法所所长李广亮和他的“李广亮调解工作室”求助。
有着多年调解工作经验的李广亮听完村干部介绍后,决定先到李小刚家中一探究竟。
“想要我们家的宅基地,我们不同意!你们不用白费劲来劝我了!”刚进李小刚家门,他的妻子就向李广亮大声表达着“不欢迎”。
面对两夫妻如此“不合作”的态度,李广亮并没有气馁慌乱,他深知此时不能强行“劝说”,不然会适得其反,而是要了解纠纷情形,针对当事人实际情况“对症下药”。
将心理疏导纳入调解工作是“李广亮调解工作室”的一大特色举措。为此,李广亮曾专门自学考取了心理咨询师。
“此次宅基地纠纷要调解好,也要用好心理疏导,要缓和夫妻俩的抵触情绪,站在他们的立场上,打消他们的顾虑。”李广亮说。
考虑到这对夫妇对调解员的抗拒,李广亮找到了李小刚的亲戚。通过请亲戚上门拉家常,李广亮了解到,李小刚夫妇担心李大刚过多拿走他们现有宅基地,影响自身居住。同时,他们还认为李大刚并没有打算回村居住,而是纯粹为了经济利益,“争夺”到土地后就会立刻流转出去。
了解了李小刚夫妇的顾虑,再上门时,李广亮的底气就足了不少。
“村集体同意把你们父母留下的宅基地闲置部分转移给你大哥,是为了满足他基本的居住需求,不会影响你们现有的居住。”
“经过我们调查,你大哥已经在办理返乡落户手续,是真的想要‘落叶归根’,并不是为了钱来和你们争土地。”
经过几番劝说,李小刚夫妇紧绷的表情有几分松动。李广亮见状赶紧“趁热打铁”。
“何况如果因为土地纠纷损害了兄弟亲情,那多不值呀!俗话说‘兄弟好,无价宝;兄弟吵,三生恼’。”
“你们毕竟是两兄弟,如今大哥返乡回村,总不能看着他没地方住吧?”
李小刚边听边想,脸上的表情已颇有些赞同。
李广亮接着说:“你哥哥这次回村落户后,作为村集体的成员,有资格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心理疏导、亲情感化、法律分析……经过几轮情理法的条分缕析,李小刚夫妇终于同意调解,将此前占有的一部分宅基地和承包地,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转让给哥哥李大刚。同时,李广亮等也积极向李大刚评理释法,让他放弃了此前于法无据的不合理诉求。
就这样,经过成功调解,矛盾及时化解。
“基层纠纷虽然琐碎,可一旦处理不善,就可能会影响社会安定。如果对簿公堂,或者由有关部门强制依规处理,又可能会‘解事不解心’‘案结事不了’,产生新的矛盾。”李广亮说,“因此,我们要继续抓实抓好基层人民调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践行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原载于2023年2月16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