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国防 通讯员 王战胜) “通过检查你单位社会捐赠物资情况,发现存在管理混乱、无专人负责、无接收分发明细台账等问题,接到通知后请你单位立即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两日内报送县委巡察组。”近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辛集镇党委下发整改建议书。
据了解,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县委巡察组在工作中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问题并重,不断创新巡察、整改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建立边巡边改工作机制,前移巡察监督关口,破解巡察全覆盖时间跨度过长、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等难题。同时,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受理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深入查找问题,把边巡边改、立行立改贯穿巡察全过程,助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巡察前,县委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积极进行沟通,一方面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充分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向县委巡察组进行汇报。另一方面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责任,要求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自己查找出的问题。
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县委巡察组坚持边巡察、边移交、边督办,以巡察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针对驻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县委巡察组及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使“巡”与“改”紧密衔接、形成良性互动,确保取得立竿见影、实实在在的巡察监督成效。截至目前,县委巡察组通过下发整改建议书,推动解决各类问题20余个。
“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边巡边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切实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