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办法》规定,现将暂时抚养在郸城县社会福利中心的一名弃婴的情况公告如下:
民乐,女,2023年3月22日被遗弃在郸城县南街小广场附近。当日由郸城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送入郸城县社会福利中心。特征:用红色毛毯包裹。
望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前往郸城县社会福利中心认领,逾期无人认领,将被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我们将依法安置。
邮编:477150
电话:13461366969
联系地址:周口市郸城县科技大道东段郸城县社会福利中心
郸城县社会福利中心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