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是中华民族的发源地和摇篮,保护黄河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开展了大规模的黄河治理保护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于生态文明建设全局,明确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当前黄河流域仍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既有先天不足的客观制约,也有后天失养的人为因素,从制度层面看,主要存在黄河流域管理体制有待完善、规划协调衔接不够、管控措施需要强化及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刚性约束、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制度有待健全等问题,亟须通过制定黄河保护法予以解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对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走遍了黄河上中下游9省(区),对新形势下解决好黄河流域生态和发展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和思考,多次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要求深入开展黄河立法工作。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黄河保护法草案,列入国务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制定黄河保护法,是以法律形式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法治保障的迫切需要,是解决黄河流域特殊问题的现实需求,是健全满足黄河流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法律制度的具体实践,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客观要求。
黄河保护法的出台,为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黄河保护法的制定,顺应了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着眼于生态文明建设全局,把大江大河的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在长江的保护法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党中央围绕解决黄河流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作出了系列行动部署,构建了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框架体系,黄河保护法则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②12
文章节选自黄河网《以法之名 守护黄河——黄河保护法要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