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五十六条规定“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现对以下账户进行公示,请在公示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我行办理销户,逾期将视同销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扶沟县支行
户名:扶沟县粮油贸易公司
账号1:20341162100100000012031
账号2:20341162100100000005091
账号3:20341162100100000011871
账号4:20341162100100000007351
账号5:2034116210010000001542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扶沟县支行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