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06日
第04版:应急与安全 PDF版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期间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单位(第四批)

为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督促警示教育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周口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期间重大事故隐患单位(第四批)予以公布曝光。

1.鹿邑县西迎宾大道与博德路交叉口,人行横道线对应绿化带无开口,非机动车和行人被动逆行驶入机动车道。

2.扶沟县晶云加油站,汽油储油罐距离民用建筑物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淮阳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厂区集水池等有限空间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023-07-06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205815.html 1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期间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单位(第四批)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