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单位改革,根据周编〔2011〕49号、周编〔2021〕57号、周编办〔2022〕130号文件精神,周口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700MB0T551983 )、周口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700732456396K)、周口市土地整理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70074406770XB)、周口市城乡规划建设档案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7007805293421)、周口市城乡规划培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7007507463541)、周口市城南办事处国土资源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700MB0T29053F)、周口市城东办事处国土资源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700MB0L2524XX)、周口市城北办事处国土资源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700MB0T29061A)、周口市森林公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700MB1E9112X6)、周口市植物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700MB1E91058J)、周口市规划监察大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7007425428292)、周口市地产发展交易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700MB0L251865)、周口市地产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700728685591P),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相关债权债务责任人在7日内向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认领,联系电话:0394-6071128。
特此公告
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