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凯 通讯员 李巍 文/图) 为进一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深入开展,近日,太康县安委办组织10个综合督导组对各部门、各乡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第二阶段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如图)。
此次督导检查,重点围绕相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汛备汛情况等内容。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随机抽查等形式,深入了解各部门、各乡镇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截至目前,督导检查部门14个、乡镇23个、生产经营单位24家,发现问题隐患51条,责令停业整顿3家。
督导组要求,要持续巩固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工作成果,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隐患的排查治理,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