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鹿编﹝2023﹞44号文件精神,鹿邑县土地发展开发中心、鹿邑县土地管理监察队、鹿邑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鹿邑县国土资源勘测队、鹿邑县规划测绘队、鹿邑县土地整理中心、鹿邑县地产估价事务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年8月3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电话:0394-7223001
鹿邑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