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艳华)8月20日,周口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登记工作启动仪式在市五一广场举行。
本次经济普查对象是我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从启动当天到11月,全市8207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将深入千街万巷、千企万业,走进每一栋建筑楼院、每一个市场主体,开展“地毯式”入户清查登记工作。经济普查对象可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采集信息。同时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对于“五经普”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稳步推进。各级普查机构已全部组建完成,通过综合试点对经济普查全流程进行实战演练,积累了一定经验,锤炼了一支素质过硬的普查骨干队伍,为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做好准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相关规定,经济普查对象应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普查信息严格保密,相关信息除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外,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