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晴
充电基础设施是服务电动汽车出行、促进交通能源融合的重要保障,是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组成,对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截至目前,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近6万辆,且上牌量还在不断增长。
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对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具有重要意义。9月7日,周口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周口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这标志着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加速发展时代。
全市建有充电站203座、充电桩1209个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充电设施成为保障广大新能源汽车车主安心出行的基础设施。“刚开始购买新能源汽车时,最担心的事就是充电问题。现在距离我家不到100米的地方就有充电桩,非常方便,我也没有‘里程焦虑’了。”家住周口中心城区太昊路东段的柴女士说。
按照《方案》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智能充电网络,中心城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达到1:8,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到2030年,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
9月13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多部门联合,着力做好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接入省平台的充电站203座、充电桩1209个(包括交流桩343个、直流桩866个)。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要求,在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充电桩站点布局,优先在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
“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居民小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公用充电设施建设、专用充电设施建设3个工作专班,并多次组织召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推进会、研判会和座谈会,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深入学习先进地市成功经验,会同专班各成员单位,全面开展调研分析,科学制定实施细则,积极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同时,指导市投资集团科学谋划中心城区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做好整体规划,破解资金难题,全面加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项目早开工、早交付、早达效。”
居住区建设以慢充为主、快充为辅的自(专)用充电基础设施
以往因为没有相关政策和条件的支持,部分新能源汽车的车主无法实现家门口充电这一愿望。今后,这一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方案》明确,在新建住宅小区和具备电力增容条件的既有居住区,建设以慢充为主、快充为辅的自(专)用充电基础设施。
《方案》要求,在推进新建居住区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新建住宅建设单位要按停车位数量100%的比例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并纳入整体验收范畴;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到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并预留电表箱、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
对已建且具备安装条件的小区,要根据小区设施设备和场地现状以及业主的需求,配合供电公司、建设企业、消防等部门完善新能源充电桩安装必备的设施设备基础,推行居民自建充电桩接电“即报即装”;对已安装公共新能源充电桩的小区,要强化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管理,加强巡逻,减少非新能源汽车占用,提高充电桩利用率,同时联合城管、消防、公安、街道办等部门,对小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专项安全检查,确保充电桩在建设和使用环节的安全。①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