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翥(1773年~1836年),字云轩,号缄庵,又号竹醉,安徽太湖县晋熙镇花亭湖村姜家岭人,于清嘉庆六年江南乡试中举,次年殿试中进士,钦点翰林院庶吉士。据《淮宁县志》所载,李振翥曾撰《重修弦歌书院碑》,有语“余辛未下车”,即嘉庆十六年到陈州任知府,直至嘉庆二十四年擢升离开,前后有8年之久。
李振翥的陈州之治政绩卓然,《淮宁县志》《淮阳县志》《太湖县志》均有记载。李振翥的主要治绩有严禁溜夫讹索客船、治理黄泛区和平息滑县匪患等。他在任上还重修了画卦台、弦歌书院、文庙、文昌阁等,并亲自撰写碑记,很好地展示了他的施政倾向、事业建树和文学才华。
严禁溜夫讹索客船
2012年10月,周口市民段清海向周口市博物馆捐献了一通清代公告碑。据市博物馆馆长周建山提供的《清代严禁溜夫讹索客船事告示碑考释》一文所述,该碑正面阴刻有《严禁溜夫讹索客船事章程》,为李振翥上任的第二年即嘉庆十七年所立。碑文正面主要内容涉及安徽太湖县监生赵义先等控告窦万仓等讹索客船一案。
从《严禁溜夫讹索客船事告示碑》和附刻章程来看,当时陈州府境内沙颍河水运发达,安徽太湖等地的客船频繁来往于陈州府境内。在沙颍河项城鸡心滩、小顶及淮阳方家滩一段,当地溜夫中出现了一群所谓的“水霸”,时常拦坝勒索过往客船,漫天要价,引起客商不满。
嘉庆年间,安徽太湖县国子监学生赵义先等人到陈州府控告窦万仓等讹索客船,时任陈州知府的李振翥审理此案,责成淮宁、项城二县县令“会同勘讯,妥议章程”,弄清事情原委后,专门制定了漕运章程,明确专人管理河道,让溜夫有规可依、违规必究,“倘有不遵,一经告发,本府亲临查实,定即锁提严究,轻则枷责河干,重则照棍徒扰害例,严行惩办,决不姑宽”。章程的颁行,对维护当时水运秩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到了同治年间,类似的不法行为再度发生。该碑背面又增刻《严禁溜夫讹索客船事告示碑》,为淮沈项分县县丞孙茂悟于同治八年所立。碑文中提到“于本月初三日,复有江南太湖监生胡茂林呈称禀情”,时任县丞的孙茂悟仍旧依照李振翥颁布的章程,再次发布严禁溜夫讹索客船事告示,终于遏制了“水霸”的不法行径。
两次勒碑,一正一反,竟然都源于两位太湖监生的检举揭发。太湖人行走千里,铮铮直骨凛然。无论何时何地,面对地方恶霸势力和不法之徒,即便是一介文弱书生,也敢于极力抗争。
李振钧的《挽廉访兄十首》均为七律诗,第一首云:“岂独吾家折棣棠,苍生霖雨望茫茫。感恩父老趋珂里,得意门生拥节堂。”在颔联第一句处,自注:“(李振翥)守陈州时,有耆民数十,贲匾额至湖中里第,以颂德政者。”指的就是此事。
参与白莲教和天理教余党治理
嘉庆年间先后发生了白莲教起义和天理教起义。嘉庆九年,白莲教起义基本被平定,但其余党仍除治未尽。据《清实录》记载,嘉庆二十四年,在湖北省拿获复兴的白莲教匪犯金文等人,供出其传教师傅王柯潜匿于河南陈州一带。李振翥受朝廷委派,亲率丁役,访明其潜匿场所,很快擒获王柯及其子王大川、王二川等。“实属能事,李振翥著交部议叙,以示奖励”,朝廷对李振翥予以褒肯。
而早在嘉庆十八年9月,即李振翥任陈州知府第三年,还发生了震惊朝野的天理教起义。天理教乃白莲教的支派,组织者主要有河南滑县的李文成和北京大兴县的林清等人。林清在北京起义,差点攻破皇宫重禁之地。而李文成占领滑县,向河南四周进发,几天之内,周边县城纷纷响应,声势浩大,也波及陈州。刚擢升浙江巡抚告假回京赴任的方受畴不得不留任,驻守河南省城开封,镇抚地方,督运粮饷。由于各地知府、知县带官兵共同阻击,不到半年时间,当年12月天理教起义失败。
《淮阳县志》中李振翥亲撰的《重修陈州府文庙碑》有语“滑城窃发”和《淮宁县志》中李振翥所撰的《重修文庙并葺弦歌书院、文昌宫勤输引》有语“潢池戢暴”。李振钧的《诗草》中有一首七律《奉酬竹醉兄兼以留别》,诗云:“红尘十载踏春明,八月西湖拥使旌。满地鱼龙双短鬓,漫空戎马一书生。岂因人热甘投剌,纵受师恩不借名。收拾鳌竿把秋钓,寒潭应鉴此心清。兄有龙山秋钓小像。”在颔联第二句处自注:“滑县贼变,兄守陈郡,歼其渠魁。”所记即是此事。
参与治理黄泛区
嘉庆朝睢州黄河决堤有两次,分别为嘉庆三年和嘉庆十八年,黄河水泛滥至涡河、淮河区域,周口一带成为黄泛重灾区。在《重修陈州府文庙碑》中载有“睢堡弥漫”,指的就是嘉庆十八年黄泛灾情。至于李振翥如何治理黄泛区,暂惜无史料详载,但从《桐城明清名宦》所载的《直隶总督方受畴》一文中侧面得知,嘉庆十九年2月,开始修复睢州境内的黄河决口,朝廷命令方受畴会同河东河道总督吴璥堵筑。当时,河南睢州水患灾害严重,而滑县等地又遇大旱,瘟疫大起,凡治兵、筹饷、赈灾、筑堤等事项同时并举,任务繁重,但方受畴计划周密,逐一实施,大多事务按时顺利完成。
作为同乡且主政地方的李振翥,积极配合上司方受畴的安排,大力支持黄泛区的治理。李振翥的撰文多处写道“比岁不登,兼驰公檄”“壬癸甲乙,奉檄莫遑”“比岁不登,赈饩未暇。嗣又潢池戢暴,睢堡宣防,都内亦编甲招丁,劬辛舛午间”,可见他为了治理好陈州,昕夕在公,勤政不息。
翌年5月,河南、安徽两省交界处出现“捻子”。方受畴命令地方官员设法掩捕,并具文两省巡抚协同缉捕,先后抓获数百人,捻军在此地的活动大有收敛。后方受畴赠马给乡党李振翥,想必就是因为李振翥参与治理黄泛区和打击捻军兼而有功。
捐修弦歌台和弦歌书院
弦歌台又称厄台、绝粮祠,历史上屡废屡修,早在唐开元年间就存有建筑,两宋沿袭其名,到明嘉靖二十一年巡按御史赵继本改名为弦歌台。明清两朝增修、续建或扩建次数颇多。
顺治《陈州志》载:“厄台,在州城外西南隅,世传为孔子绝粮处。”但苏轼不认同此台为祭祀孔子,曾写《题铁墓厄台碑》云:“有寺曰厄台,云孔子厄于陈、蔡所居者,其说荒唐,在不可信。或曰东汉陈愍王宠散弩台,以控黄巾者,此说为近之。”时任礼部左侍郎的陈用光曾撰《陈州府阸台记》,“或曰东汉陈愍王宠散弩台,以控扼黄巾者;或曰孔子厄于陈蔡所居。苏子瞻氏尝以前说为近,而谓后说为不足信矣”,颇认同苏轼的看法。
嘉庆二十二年,李振翥率领淮宁知县刘广澍带头捐俸,还组织民间募捐,对台上建筑进行重新修建。陈用光还在记中道,“今年陈州守李云轩振翥以卓荐来都,求见于煦斋尚书师座次”“云轩尝佐治睢工,出己财筑垣,以守薪茭工上,人甚称之其才,既尝见诸事矣”,对李振翥修葺弦歌台及治理陈州的工作才能非常赏识。
又据李振翥亲撰的《重修弦歌书院碑》所载:“越五年,事简时和,缩费蠲俸,与诸大尹及邑绅士创修文庙,心力齐一,工资趋输,阅六月告竣。”在修建弦歌台的同时,增修了弦歌书院,前后花了半年时间。修葺一新的弦歌书院体量恢宏,为开展学术讲学、培育地方人才和振兴陈州教育提供了必要的场所,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修建文庙、文昌宫等
在李振翥亲撰的《重修陈州府文庙碑记》和《文昌宫落成记》等文中,较为详尽地记载了修建陈州府文庙、文昌宫的原因和过程,“可先修文庙,继葺书院,其文昌宫随次落成之”,一件件有条不紊、逐一落实。
在修葺弦歌台后的第二年,李振翥着手修建陈州府文庙。碑记有云,“余守是邦之六年,始得鸠工庀材,兴宇葺垣”“营起于丙子季秋,蒇成于丁丑仲春,阅月凡六”。为何修建文庙拖延至此时,实则李振翥心有无奈。一来是因为天理教起义,政局不稳,牵扯地方政府过多的精力。二来黄河决口,造成陈州各地连年秋获荒歉,人力、物力和财力都跟不上。
“辛未之秋,下车展谒,眷顾楹桷,愀然于怀”,刚到陈州,李振翥第一件事就是视察文庙,当看到文庙“梁木已颓,宫墙欲圮”时,更为担心的是“人才放失,儒效阔疎”,一直揪心于内,深感陈州兴教责任重大。碑记中李振翥一再解释:“天下事为之,弗即工,则不敢为,亟之弗克。绵于逖则不忍,亟不忍与不敢惄,如于数年梦寐中,而正得藉手告焉,殊非一人私幸矣。”天下事有先亟之务,推迟不是不做,是时机未成熟。一旦有可乘之备,自然是时哉勿失,图功攸终。
李振翥再次带头捐俸,在地方乡绅的赞助下,文庙得以修建成功。“立照壁绮以长垣,浚泮池环桥其上,广若干尺,深若干尺,有梴有舄,载漆载丹”,重建了文庙中的崇圣祠、乡贤名宦祠,里外焕然一新。
其后不久,又修建文昌宫。为了节约建材,将文庙和文昌宫余材,用于弦歌书院的建设。有下僚进言索记寿石,李振翥很自谦,认为不过踵事增美,君子不居他人之功。当年8月,又修建画卦台,用了三个月。李振翥认为“守土之责,百度惟贞”,其心其德,深得陈州老百姓的拥戴。
李振翥宰陈州8年,还做了很多善事。如《淮阳县志》还载有李振翥亲写的《孝义诗序》。有位叫雷梅隐的老者,气骨不凡,专门征集“孝义诗”,准备汇刻以广为流传,问序于李振翥。他得知“先生笃行于乡,升闻于朝,表厥宅里,树之风声一时”“笃天伦而重友谊”,为梅隐的重孝重义所感动,慨然应诺写序。
据《清嘉庆朝刑科题本社会史料辑刊》记载,李振翥和知县刘广澍共同审理过淮宁县一县民致死案。其扬善除恶,惩治凶顽,定案准确公正。
李振翥终因治陈州有功,擢天津道。八载陈州知府告一段落,正如李振钧为李振翥悼诗所赞:“才识兼人器量深,传之史笔当官箴。不辞劳苦无难事,能做英雄肯细心。一饭未忘忘块垒,万间何惜惜分阴。求刍几得贤司牧,善政仁声独步今。”对李振翥的仕宦生涯进行了很好的总结。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