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凯 通讯员 张素冰) “经审查,没有收到反映3位同志党风廉政方面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日前,驻局纪检监察组在收到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根据审查结果如实出具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回复函。
近年来,该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职能,持续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程序、事项保密等内容,动态更新党员干部任免、人事档案、重要事项报告、问题线索等情况,通过精准“画像”,为驻在单位党员干部选拔、任用、交流及评先评优提供重要依据。
该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收到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把重要关口,推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坚决当好驻在单位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廉政审查“守门员”。
2023年1月1日以来,该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审慎高效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7人次,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伤评优”。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