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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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裁庭高效护“薪” 农民工不再忧“酬”

为进一步提升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质效,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按照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积极落实农民工速裁庭建设工作。今年7月底,我市10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部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的设立,切实发挥了速裁庭高效、便民制度优势,实现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自速裁庭设立以来,我市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实行容缺受理,做到有案必立、优先处理。对农民工提交的仲裁申请书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或材料不齐备的,立案工作人员要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指导申请人进行修改完善。对于经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申请人书面承诺予以补正的,即使材料不齐备,速裁庭先行受理,申请人在立案后补齐材料。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立案当天,将仲裁庭组成人员、答辩、举证、开庭等一次性通知当事人。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对符合简易程序的案件,适用简易处理规定,指导当事人及时充分举证,尽量缩短举证期限,并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争取用人单位同意缩短或取消答辩期。加大农民工工资争议的调解工作力度,根据案件事实提出合法合理的调解方案,帮助农民工合理维权。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在立案后30日内进行开庭审理并审结。

截至目前,我市速裁庭处理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22起,涉案金额26.94万元,均实现了当天立案、10天内调解结案,切实发挥速裁庭高效、便民制度优势,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真正做到了为农民工保“薪”护航。②25(赵绍辉 马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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