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08日
第08版:时事·广告 PDF版

周口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结果公告

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2023年5月至10月,周口市民政局采取发布公告、线上申报、双重审核、现场抽查检查等方式,对268家市管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其中,合格234家、不合格19家,注销2家,拟撤销13家。现对注销、拟撤销和年检不合格单位公告如下:

注销单位(2家)。周口市养猪行业协会、周口市酷爱运动健身俱乐部。

拟撤销单位(13家)。社会团体(5家):周口市文化旅游业商会、周口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周口市城市规划协会、周口市特种设备协会、周口市糖尿病防治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8家):周口市肝胆外科疾病研究所、周口市弘源职业培训学校、周口市眼视光培训学校、周口学创职业培训学校、周口交通广播车友俱乐部、周口市语言智力发育研究所、周口市高新技术开发应用研究所、周口市喜满月职业培训学校。

上述13家单位年内没有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且2年以上未接受年检,现拟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将依法决定予以撤销登记。被撤销登记后,上述单位不得再开展任何活动,相关印章和证书同时作废。

年检不合格单位(19家)。社会团体(13家):周口市法医学会、周口市抗癌协会、周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周口市印章行业协会、周口市母婴护理协会、周口市母婴健康促进会、周口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周口市学前教育协会、周口市电动车行业协会、周口市陈氏文化研究会、周口市模特协会、周口市中医祖庭文化研究会、周口市易经应用研究会;民办非企业单位(6家):周口市生物科技研究所、周口市银企应急转贷信息服务中心、周口市工程机械服务中心、周口曙光救援队、周口市文星职业培训学校、周口书画艺术研究院。

上述19家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检或有其他违规行为,其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现责令改正,改正期限为3个月,在改正期间停止活动,并将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上缴登记管理机关封存。改正后,将书面改正报告报送周口市民政局。年检结论为不合格且拒不改正的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到期的,将不予换发新的登记证书。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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