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进行举手表决。同意土地入市方案的请举手。”会场上,与会村民齐刷刷地举起右手。
“不同意的请举手!”
“弃权的请举手!”
台下一片沉寂。
“通过!”随着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会场上顿时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这是近日在沈丘县老城镇西关行政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村民表决大会上,村民举手表决通过《沈丘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案》时的场景。
“最新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旨在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乡村振兴。入市方案中明确了入市土地的范围、价格、使用期限等关键要素,并对后期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在群众表决前,县自然资源局有关人员向与会干部群众耐心讲解了《沈丘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案》的具体内容。
老城镇西关行政村是沈丘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首批试点村。为让村民充分了解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沈丘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深入西关行政村走访调研时,与村民代表就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案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让广大村民充分表达诉求、参与民主决策,激发他们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热情和对未来发展的信心。
在当日的表决会议上,一位赵姓村民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村民能得到什么好处?”
沈丘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农村闲置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得到有效利用,最大限度盘活农村闲置低效的建设用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土地出让金在国家、集体与农户之间合理分配,村集体和村民直接享有土地入市带来的收益,享受土地红利。地方政府计征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坚持‘农资农用’,统筹安排用于乡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助力建设美丽乡村,有利于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吸引资本、人才、技术进入乡村,带动农村文旅、康养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激发乡村活力,促进农村产业兴旺,为农民家门口就业创造更多机会。”
“既然土地入市有这么多好处,是不是农村的所有土地都可以入市?”村民老李主动提问。
“农村土地入市是有前提条件的,不能把非建设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入市,不能把农民的宅基地纳入入市范围。符合入市条件的土地不能搞商品房开发。”沈丘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办公室工作人员这样解释。
多位村民现场提问,有关人员耐心解释,最终村民全体通过了《沈丘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案》。
“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合理利用好每一寸土地对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一定全力支持工作,期待这项工作能为村里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表决会议结束后,西关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满怀希望地说。
据了解,沈丘县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进一步探索激活农村土地、资金等资源要素的做法,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沈丘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和县长任双组长的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县级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印发《沈丘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沈丘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指导意见》等文件,集思广益,听取各方意见,落地、落实、落细各项政策,做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章可循。
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中,沈丘县始终坚持创新发展理念,不断加大改革力度,积极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在为广大村民谋求更多福祉的同时,加快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