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和行业经营公平竞争,维护我县道路旅客运输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周口飞豹运输集团郸城有限公司提出拟新增郸城至江苏南通客运班线的申请,经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及实地核查,该申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现将申请内容公示如下: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新增郸城至南通客运班线,拟投入1辆客车,两天1班。
行政许可线路经营范围:郸城至南通。起点站为郸城县中心汽车站,终到站为江苏省南通兴夏客运站,途经344国道、商古高速、盐洛高速、新扬高速、启扬高速、京沪高速、沪陕高速,全程680公里,中途无停靠站点。
以上公示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1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郸城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股反映。
联系电话:0394-3222368
郸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