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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近年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强化诉源治理,完善基础建设,服务乡村振兴,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周口实际的新模式,构筑多元解纷“新枫格”。据悉,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诉前调解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增加调解力量,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前调解中心,设置专门的金融调解室、物业纠纷调解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解室、人民调解室等专项调解室,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提升审判质效 扩大审判辐射效应
为了加快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坚持党建引领,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全市69个基层人民法庭都成立了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基层人民法庭党支部以“三会一课”制度为载体,创设“周五政治学习日”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2023年,全市人民法庭共收案34809件,结案34480件,结案率达99.05%,调撤案件16804件。一审改判发回重审率、服判息诉率、民事案件调解率、撤诉率、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均符合2023年度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全市人民法庭积极落实省人民法院按辖区分案的要求,为辖区群众提供便利的诉讼服务,提升诉源治理工作质效。
按照“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要求,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将万人成讼率指标纳入地方平安建设考核体系。鹿邑县人民法院按月对该县各乡镇进行考核,辖区万人成讼率显著下降。鹿邑县人民法院试量人民法庭2022年万人成讼率为0.26%,2023年万人成讼率为0.24%。2023年,淮阳区6个基层人民法庭万人成讼率为0.4%,同比降低0.1%。“立审执”一体化机制有效运转,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郸城县人民法院南丰人民法庭与郸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结合,组建并下派专业化执行团队,确保执行员“扎根”南丰,为辖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
全市基层人民法院扎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人民法庭原则上主要办理辖区简单案件,对小额诉讼等简单案件加快审理,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有效释放审判效能。法庭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小于30天。发回重审、执行异议之诉、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纠纷等疑难复杂案件,由人民法院领导或人民法院本部相关业务庭室办理,或由人民法庭资深员额法官集中办理。
构筑多元解纷格局 源头治理成效显著
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结合“三零”社区创建、“无讼村(社区)”创建、“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等工作,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形成诉求渠道畅通、调解体系健全、化解纠纷有力的多元解纷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创建“无讼村(社区)”93个。
川汇区人民法院建立了一支由社区网格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热心人士组成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对涉及本辖区的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相邻关系、民间借贷、物业纠纷等案件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川汇区人民法院通过将万人成讼率指标纳入区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抓前端、治未病”,以非诉形式化解矛盾纠纷1264 件,为促进矛盾源头化解、保一方平安发挥了积极作用。川汇区人民法院太昊路人民法庭以“道交一体化”改革工作为契机,在周口市保险协会的支持与配合下,建立了一支由30余人组成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通过道交纠纷诉前调解平台,受理道交纠纷案件1471件,成功调解案件1123件,涉及金额6817万元,其经验做法被川汇区委政法委作为诉源治理先进典型报送市委政法委。
沈丘县人民法院把基层村委会作为切入点,协调建立“法村网”工作机制,即“法庭-村委-网格”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根据不同行政村的人口数量、特点、结构性质等,灵活运用联动机制,与乡镇网格长、行政村网格员建立“定期会商培训+手机通讯录+微信联络群”沟通联络机制,通过定期会商研判、培训指导等方式,提升调解成功率、司法确认案件自动履行率等。与辖区综合治理中心沟通协作,开展人民法庭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进入率达100%。
淮阳区人民法院印发《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工作方案》和《建立基层人民法庭与基层组织对接工作机制(试行)》,贯彻落实“三联三化”工作。包村干警加入辖区乡镇党支部书记群、综合治理工作群和网格员群,积极融入当地党委、政府综合治理大家庭。淮阳区人民法院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调解纠纷5154件,调解成功率达61.08%,调解周期为10天。淮阳区人民法院6个人民法庭均在淮阳区综合治理中心设立对接点,每周均完成对接工作两次。2023年,淮阳区人民法院6个人民法庭受理矛盾纠纷749件,调解成功742件,调解成功率达99%,促成573件案件自动履行,自动履行率达86.5%,共创建“三零”社区6个,挂牌“无讼村(社区)”35个。
树立强基导向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全市两级人民法院按照省法院关于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对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人民法庭进行整改等要求,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对部分人民法庭进行重修,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工作机制。商水县人民法院对辖区5个人民法庭全部进行了装修,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绩斐然。
目前,全市69个人民法庭均有独立办公场所,人员配备到位,审判区域与办公区、生活区分离;均提供网上立案、网上庭审直播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安防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智能巡查系统均建设完成,且进入运行状态,大大提升了办公办案效率;均配备必要的安检设施、消防设施等,并对值庭法警和安保人员定期开展培训。鹿邑县、郸城县、淮阳区的每个人民法庭均配备1辆警车。
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进行协商,将人民法庭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格局,为人民法庭各项经费支出提供财务保障和政策支持。如鹿邑县人民法院争取到鹿邑县财政2023年支持法院开展诉源治理专项经费30万元。
2022年,全省 693 个人民法庭共评选出 50 个“枫桥式人民法庭”,商水县人民法院张庄人民法庭、沈丘县人民法院付井人民法庭、鹿邑县人民法院观堂人民法庭、淮阳区人民法院刘振屯人民法庭获得首批省级“枫桥式人民法庭”荣誉称号,扶沟县人民法院韭园人民法庭等6个人民法庭获得市级“枫桥式人民法庭”荣誉称号。
2023年,扶沟县人民法院韭园人民法庭被周口市妇女联合会、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表彰为“周口市三八红旗集体”。韭园人民法庭家事审判“法度+温度”工作法,被周口市委政法委选树为全市“枫桥式工作法”典型经验。淮阳区人民法院设立人民法庭巡回审判服务站,开启多元解纷新模式,该经验做法受到淮阳区委书记张建党批示肯定。
新的一年,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持续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开创全市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