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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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

打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一枪”

本报讯(记者 高洪驰 通讯员 秦云飞 )“以往企业多采用租赁的方式,向村民租赁农村闲置土地进行项目投资开发。由于没有产权,企业扎不下根,放不下心,融不了资。如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但农民和村集体可以得到土地补偿,企业也可以更安心投资。”2月6日,某相关企业负责人表示。当日,位于沈丘县老城镇西关村、白集镇苗营村的4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拍卖成交,成交金额达1536.12万元,宗地总面积82448平方米(约合124亩),土地用途均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

近年来,沈丘县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聚焦农村土地改革,主动谋划、多元探索、积极作为,于2023年成功入选全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本次公开交易地块是该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首批入市成交地块。此次拍卖成交标志着沈丘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在规范集体土地交易市场秩序的同时,强力支持了乡村振兴的土地要素保障。”沈丘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审批手续,先后进行确认地块边界、审核规划条件、出具入市方案、呈报政府批复等流程,并指导组织集体土地入市决议大会。在充分尊重农民集体意见的基础上,成功出让的4宗集体土地使用权成交所得金额除去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剩余部分由村集体进行集体决议后分配。

据了解,沈丘县获批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后,第一时间建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靠前指挥、亲自研究。组建以县自然资源局为主,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参与的县级工作专班。县自然资源局联合河南省自然资源监测和国土整治院组建入市试点工作专班。通过设立高规格组织机构,最大化保障入市试点工作议事决策效率和贯彻执行力度。

沈丘县充分学习研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意见》及下发的《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领会文件精神,立足入市试点工作实际,多方征求意见,合理制定政府和集体之间的收益分配比例,提出“村集体定出让起始价+县政府定出让底价”的集体土地出让定价机制,以县政府发布的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为依据,以地价评估公司的评估价为参考,由村集体组织民主决议大会确定出让起始价,最后由县政府组织召开会审会决定出让底价,既确保了农民主体地位得到尊重,又体现了政府在集体土地入市过程中的指导、监督和调节作用。

沈丘县主动作为、多方举措、不等不靠、边探索边实践,确保入市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该县先后以政府名义发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政策文件4项;组织到长垣市、修武县等地深入调查研究试点经验;对村集体入市申请、资料准备、方案制订、民主决议等进行全流程指导;通过几次多方会谈,推动政府、银行、集体、企业探索集体土地使用权金融抵押贷款机制。②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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