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猛 孙靖 通讯员 容静
在县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不穿制服,却和法官一样按时上下班,他们把热心、爱心、耐心、公心、责任心融入诉前调解工作,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纠纷,他们被尊称为“编外法官”。
2017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指导县人民法院以人大代表驻县人民法院调解监督室为依托,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主动加强诉源治理,因地制宜探寻全方位、多层次、全链条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倡议下,经本人主动申请,14位省、市、县人大代表不忘为民初心,积极活跃在诉前调解工作第一线,以实际行动打造特色明显、亮点突出、群众信赖的基层治理亮丽名片。人大代表驻县人民法院调解监督室被省人大常委会认定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被市人大常委会评为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县人民法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社会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为探索建立“人大代表+诉前调解”工作模式,县人大常委会引导司法行政部门将人员选聘、合规补贴等工作落实到位。同时,明确人大代表驻县人民法院调解监督室诉前调解、联系群众、法律宣传、实施监督、信访维稳五项职能,提出业务培训、调解回避、履职情况登记、兼职人员选聘、隐私保护五项要求,制定轮流值班、首问负责、分类调解、跟踪监督、分析研判等制度。诉前调解工作起步平稳、措施务实管用、效果良好,有效缓解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减轻了群众的讼累,促进了社会和谐,最大限度发挥了人大代表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减震器”作用,赢得了上级的肯定、社会的赞誉、群众的认可。
人大代表把热心、爱心、耐心、公心、责任心融入诉前调解工作全过程,成为群众眼中可爱的调解员、监督员、联系员、宣传员、维稳员。人大代表驻县人民法院调解监督室成立以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167件,成功调解1349件,成功率42.6%,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上贡献了力量。
人大代表驻县人民法院调解监督室发起人、省人大代表陶金华热心诉前调解工作,方法灵活,走上了2020 年省两会“代表通道”,被媒体誉为“金牌调解员”,群众亲切地称呼她“陶大姐”,其本人不仅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还作为特邀嘉宾出席了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化解条例》新闻发布会,现场分享了矛盾纠纷化解方法、体会和感想。
人大代表驻县人民法院调解监督室化解矛盾纠纷方法活、入情理、接地气,老人状告子女不赡养案、农村宅基地侵权案等都在人大代表的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
西华县某村两户人家因宅基地产生矛盾纠纷,多次争吵,弄得乡村干部束手无策。“中国好人”、县人大代表张新芳接到调解任务后,积极走访,深入了解情况,多次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这起邻里矛盾纠纷得以顺利化解,乡村干部和群众纷纷称赞人大代表就是“中”。
人大代表驻县人民法院调解监督室成立以来,不仅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还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诉前调解工作经验,几年来,先后有20多个兄弟县(市、区)人民法院组团前来观摩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