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振峰
近年来,鹿邑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妇女儿童司法保障,为“半边天”和“花骨朵”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坚决遏制高额彩礼。鹿邑县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2021年至2023年,依法审结婚约财产纠纷277件,其中,2021年审结106件、2022年审结90件、2023年审结81件,案件数呈逐年下降趋势。
维护社会公序良俗。鹿邑县人民法院在办理“原配起诉第三者返还丈夫赠予财产”之类的案件时,依法保护妻子的共同财产权益,依法认定“丈夫赠予第三者的大额财产”无效。2022年以来,该院办理此类案件9件。
制裁家庭暴力行为。鹿邑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利用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反对、制止、预防家庭暴力。在办理离婚案件时,该院对实施家庭暴力的,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反对和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妥善处理离婚纠纷。鹿邑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家事审判工作,由3名女性法官组成合议庭,专门处理离婚纠纷,通过柔性司法化解家庭矛盾。在办理离婚案件时,该院坚持“调解优先、和好为要”原则,努力维护家庭和谐稳定。2023年,该院受理离婚案件1501件,调解、撤诉923件,判决559件,其中,判决不准离婚478件,判决离婚案件占全部离婚纠纷的5.4%。
依法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在办理离婚、同居等纠纷时,鹿邑县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合理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费问题,保护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依法行使探望权;在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未尽合理抚养义务或者出现未成年子女成长不利因素时,依法变更抚养权。2021年以来,该院办理抚养权、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等纠纷429件。
严惩侵害妇女儿童犯罪。鹿邑县人民法院成立少年审判办公室,坚定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3年,该院审结性侵、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件,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32人。该院依法保护妇女人身权、人格权、财产权,严厉惩处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2021年以来,该院审结强奸、猥亵、拐卖妇女及强迫、容留卖淫等犯罪案件112件,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128人。
教育挽救涉案未成年人。鹿邑县人民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原则,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帮助涉世未深的未成年被告人,为其指定辩护律师,保障诉讼权利。2021年以来,该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4件,涉案人数101人,主要集中在强奸、盗窃、寻衅滋事等罪名。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该院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其中,设立未成年人矫正学校的建议,得到鹿邑县县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目前已在马铺镇落地。
普法宣传护航成长。鹿邑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线下普法与线上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宣传引导,让尊重妇女、关爱儿童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该院有5名法官担任该县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在每年的开学季,他们到学校为学生上“第一堂法治课”。该院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中小学生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法治力量,“沉浸式”了解法院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