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防指〔2024〕3号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扎实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南水北调工程、蓄滞洪区、主要防洪河道、大型水闸和省重点在建工程(周口境内)等重点防洪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通告。
各县(市、区)防指要参照市防指通告内容,逐级落实本辖区防汛抗旱和各类防洪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并及时通告。
2024年5月13日
周口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周口市南水北调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周口市蓄滞洪区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周口市主要防洪河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周口市大型水闸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河南省重点在建工程周口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