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原来有过一段婚姻,离婚后孩子由我带着,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大强(化名)。再婚前,他态度很好,没想到结婚后就变了,经常打我和孩子,我实在受不了了。”近日,小丽(化名)向检察官哭诉道。
面对再婚丈夫家暴的情况,小丽无奈选择起诉离婚。2022年12月份,小丽向郸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由于小丽缺乏法律知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家暴行为,郸城县人民法院以小丽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判决二人不准予离婚。
前段时间,在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一次普法宣传活动中,小丽了解到,检察机关有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可以帮助弱势群体依法维权,遂向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寻求法律援助。检察官经调查核实了解到,自小丽与大强结婚以来,大强不务正业,经常在酒后打骂小丽母子,他们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
郸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小丽与大强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小丽为家庭主妇,且有被家暴经历,属于弱势群体,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目前,郸城县人民法院已经立案,案件正在审理中。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的健全,妇女权益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今后,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用心用情依法用好支持起诉职能,继续依法为妇女儿童权益保驾护航。(通讯员 刘晶晶)